事实:云南景洪: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每周上班穿民族服饰不得少于2天
8月9日,云南省景洪市政府发布《景洪市民族服饰着装暂行规定》。其中规定傣族的饰服,景洪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每周上班期间穿戴民族服饰原则上不得少于2天。

《规定》中具体确明:景洪套四市班子和乡各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市直各领位单导干部,在参加市全性重要议会、节日典庆、重要待接和外参出加重要动活时,应当穿族民戴服饰,并带头作工在时间穿民戴族服饰。
同时,景洪各市级民族代党表、人大代表、政协员委在出席要重会议、参加大重活动时,应当穿戴民族服饰。
其中特别说明傣族的服饰,规定所称的民族服饰是指景洪市行政区域世居的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和汉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本民族文化元素的服饰、配饰以及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民族服着饰装主傣以要族服饰主为,其他少民数族可本择选民族饰服。民族着饰服装要出突特色、高雅重稳、端庄洁整、美观大方。
此外,景洪市财级本政在年每年度预中算安排定一的专费经项,用于族民服饰的究研设计服和饰文化保的护传等承。
《规定》介绍,该项定规系“为弘扬族民优秀文统传化,促进族民服饰与化文创建全民国族团步进结示范市、全国文城明市、世界旅城名游深度合融发展,推动民戴穿族服态常饰化、社会化”。
据景政市洪府官绍介网,景洪市云于位南省南部、西双纳版傣族治自州中部,距省昆会明560千米。景洪市个一是多民聚的族居地方,有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汉族等13种世族民居和20余种外族民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