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跑步姿势是:要让裙子飘起来
82 2025-07-23
难搞哦,一个说项目涉黄,一个说顾客要强奸,到底真相如何?1黄某某今年39岁,两年前,一个老乡生日,他和2人一起来到乐清一家足浴店按摩黄某某消费的是598元的项目,进了房间后,换上足疗店提供的一次性短裤,就躺在浴缸里泡澡。
女技师卢某某帮忙放水并搓澡黄某某称,洗好躺到床上后,女技师用手在他私处涂东西并抚摸,他坐起来后欲与对方发生性关系,但对方一直在要求加钱并一直反抗,后来就掉下床了,女技师后来叫来了经理,双方一起协商此事两个老乡也一起过来了,发现女技师头上起了包,怕被讹钱,就报了警。
卢某某表示,因为躺在床上的黄某某不愿意穿短裤,自己帮他把短裤穿上时,黄某某突然坐起来一把将她往他身上搂并压在他身上,欲与其发生关系,之后她摔下了床当时,在警方的见证下,被告人黄某某已赔偿被害人1万元并取得谅解。
而黄某某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说,后来自己暗访,发现该店涉黄,所以要给黄某某做无罪辩护。
黄某某的一名亲属认为对方是“诬告”不过法院一审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黄某某刑事责任2网友评论:现在性成为女生的筹码了法律对性和妇女意志的支持是空前高涨的应该出台具体法规判定,如果女方故意引导也好还是、金钱等为目的的,一律不受法律支持。
问题不在这,问题在于这类事情取证困难,所以一般都多少偏向弱势方的女性想要杜绝这种事情,那就只能每次都向女方明确征得同意,比如写一个许可书这种下头行为,或者男方杜绝一切非婚性行为,虽然比较反人性不然不管怎么规定,总会发生男的抵死不认或者女性诬陷这种情况。
这种情形是价钱没有谈好就想性交的范范围,不涉及法律问题,只是违规不讲信用应该遣责法律不应该保护存心敲诈勒索的人,对于黑心的人不能用法律保护,以免伤害更多正常行为的人 问:以后男女发生关系前须女方签名同意,并注明时间和地点,起码要录像同意,最好是现场拍视频(不能关录音),这样有助保护男性。
这律师还挺会找漏洞。
这案件比较奇怪,女的反抗,男的是如何知道女的是否愿意的,女的越反抗,男的不应该越兴奋吗?这种情况下,男的敢报警,真是奇葩,当时你再加5百或1千,让你美个够,怎么会选择报警呢?服你了!一个打工者去什么足浴店?一晩就消费五百多。
可悲可叹!
我个人认为我国的法律应该重新定义强奸罪,不能只认定男人犯强奸罪如这种情况,女技先性挑逗男顾客,再中途叫停要加钱,也判男人强奸罪这种情况不应该判男强奸罪啥场合无所谓,只要强迫意志,有性行为混合液为证据就可以定强奸。
啥也没有,女的摔到头了,然后就报警了,就算定强奸也是未遂加上其他证据,估计各打五十大板了事了参考曾经的类似案件,最后最倒霉的应该是足浴店老板,可能要进去有强迫的行为就算,不是必须进去才算的,一切都不能强迫的。
受害者会说出实情,会被羞辱,会失去工作,会被别人指指点点,如果这样她还会选择说出来吗?
这种情况还不是强奸,这种律师还是人吗?他这个案件还真是强奸未遂,因为男的自己承认了并且赔钱了,如果男的开始就坚持说女的不小心掉下去了,男的怕被讹钱还能说得过去,或者说不要报警就私下解决,加钱就可以了,我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说加钱啥都可以干,结果是收钱的说行服务的不同意,我就要退钱后来闹起来了我要报警说他们存在欺诈,他们就怕了!
最近好像这类案例的报道比较多?以后只要两个男女站一起有矛盾就都是强奸未遂了。
真奇怪,类似的事件中总是有很多男的都在为男当事人叫屈,但从来没有哪个男的表示说以后会洁身自好不进行婚前性行为的这是为什么呢?男的没有性生活真的就活不下去了吗?辩护律师找理由都找不到点儿上,不过男的本来也有问题。
就算项目涉黄被认定了,也是女方犯法,和男方涉嫌强奸也没有关系毕竟嫖娼和强奸有着自愿和被迫的本质区别自己报自己强奸,不是脑瘫,所以这个案子肯定不是强奸,是那个女的没办法了才反过头来说对方强奸的,这是诬告3
在足浴店的场景下,男的又在洗澡,又叫一个陌生女技师来帮忙洗澡放水,又要换短裤啥的,至于是否有按摩那是一面之词,这个时候,顾客要克制,技师可能没有诱惑的想法,但是不知不觉中,却有了诱惑的意思看情况来说,黄某某估计是有主动的行为,女的有没有被迫就不知道了,男的也不冤枉,毕竟是他先有了这个想法。
对此你怎么看?